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印发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6-07-10浏览次数:136

为推进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学科高质量发展,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建设及省一流A 类学科建设目标,服务党和国家重大理论需求,凝练并稳定若干具有鲜明特色的理论研究方向,形成有组织的科研机制,产出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培养造就引领学科未来发展的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以提高教师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团队以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为主要目标,聚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哲学学科学术前沿和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或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精品课程开发、教学成果奖培育为主要目标,推动教学改革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


二、团队学科方向和成员构成要求

(一)团队原则上是在打破教研室基础上并基于共同研究兴趣自愿组合形成。团队成员原则上有明确的共同研究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围绕学科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清晰的学术发展脉络。鼓励团队之间开展协同交叉研究。

(二)团队成员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学科教师或博士研究生,每个团队教师人数为4-6人,原则上每位青年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必须加入一个团队,每个团队40 岁以下青年教师需占比 40% 以上。

(三)团队负责人应为在学科主流方向具有影响力的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具备正高级职称,主持省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项目;省部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含校双龙特聘教授)可作为团队负责人身份组建团队。

(四)在团队申报中,负责人限报一项(可作为成员参与一项);成员最多参与两项。


三、建设任务与目标

(一)团队应有明确的学科方向、建设任务与目标。团队所规划的任务与目标应集中体现在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育、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以及青年人才成长等方面。

(二)坚持标志性成果产出导向。重点要求产出标志性成果,形成学科影响力。

(三)突出团队导向。重点考核成果与团队建设目标的关联性。

(四)团队在建设期内应达到的要求是:

1. 以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中文权威期刊至少1篇或发表二级及以上(包含三报一刊)期刊至少3篇。期刊等级按照学校的最新文件认定。

2.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及以上。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参加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及以上。

4.或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1项及以上(第一指导教师需为团队成员,学生为我校在校生),或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1项及以上(第一指导教师需为团队成员,学生为我校在校生)。

5.建设周期内至少组织1 次学院青年博士沙龙且成员做主题分享 3人次以上;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并在大会上做主题发言2人次以上,或邀请国内著名学者来院讲学交流3以上

6.省级领导及以上签批的决策咨询、资政建议1项以上,或市领导签批的2项以上。

7.获评省级以上团队1个以上,或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1项以上。

8.获国家级课程建设类1项以上,或省级课程建设类2项以上,或省级教改项目2 项以上。

9.出版专著2部以上。

10.团队成员新增教授或新增副教授或获评校“双龙学者” 特聘教授1 人及以上,或新增博导 1 人及以上,或新增硕导 2 人及以上。

11.团队成员1人次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或协助学院引进省部级人才1 人次及以上,或青年博士 2 人次及以上。

以下任务指标完成其中4项即为考核合格。

除特别说明外,各类业绩的主持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均应为团队成员,且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涉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成果只能用于1个团队的考核。团队成员要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


四、申报与遴选方式

(一)在每个二级学科方向凝练的基础上形成,学科方向凝练由拟成立团队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形成建设计划任务书。

(二)拟组建团队负责人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附件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学院组织同行评议,论证通过后予以立项。

(三)采取分批遴选方式,成熟一批建设一批。


五、经费资助与使用

团队基本建设周期为四年,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每年度每团队资助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培育的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给予不低于40%的专项资助;团队经费用于专家咨询的支出不超过60%。如取得突破性成果,给予单独奖励,突破性成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定。已依托学院省级平台获得立项资助的团队,不予重复资助,但可视成果产出情况予以适当追加平台建设经费。


六、管理与考核

(一)任务部署。团队负责人须承担团队成员遴选、研究方向确定、任务分工、经费管理等基本职责。经费使用按团队建账,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绩效分配。团队负责人须对团队成员的贡献做出合理的判断,对学院给予团队的奖励绩效作出合理的分配,奖励绩效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内的团队成员享有。

(三)建设成效考核。每年进行中期考核,三年进行总考核,填写《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考核表(中期考核、总考核)》(附件二)。在年度考核中,对任务完成好,经费使用效益高的团队,可视需要增加经费资助;对任务完成不好,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团队,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暂停经费使用。在整改限期内未达到要求的,停止经费资助,终止团队建设,取消团队带头人资格。

(四)团队的中期考核和总考核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对考核团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考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依据,没有实质性进展且专家建议不再继续支持的团队退出。同时对新申请团队进行论证评议,符合条件的团队纳入学科团队建设体系。


七、附则

(一)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团队经费以报销形式发放。

(二)本办法自2026年7月10日开始实施,由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请各系、中心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并鼓励任课教师和相关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意申报者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申报书交至16幢70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my@zjnu.cn。联系人:应琳歆


附件一  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docx

附件二 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考核表.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