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6566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确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考核标准。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全过程。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各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不含已录取的推免生人数)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50

0101

哲学

7

三、复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30

(二)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科目链接https://my.zjnu.edu.cn/2025/0227/c3936a510303/page.htm),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

2.复试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50分,专业面试100分。

(五)心理测试

请考生在329日前完成线上心理测试(电脑登录心理测试网址:mlhxljk.zjnu.edu.cn登录名为考生号,密码统一为ZSDyz2025@(注意区分大小写)。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附件5)。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考生报到时抽签确定(学院纪委监督下),复试前将会在学院官网公布。

2.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每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面试(不含思政考核)。复试当天请考生严格按《复试工作安排表》准备各个复试环节,听从复试秘书指令,配合复试秘书的工作。

3.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手环手表等)进入候考室,如有携带,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以上工作具体详见复试工作安排表。

五、资格审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中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4.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住宿

等安排,如有困难或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本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含联合培养的专业按拟录取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非联合培养计划。

成绩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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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复试中的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提供虚假信息者。

七、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体检参照上级要求,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后进行。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my.zjnu.edu.cn/

学院电话:0579-82290351

邮箱:my@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资格审查单》.doc

附件3:《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doc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5:2025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试操作指南.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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