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开展了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经同学自行申报,班级、年级辅导员摸排,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了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3日,最终结果以学校发布为准。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学工办反馈,联系电话:82289852, 邮箱:zsmyxgb@zjn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