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林雪蓓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545

林雪蓓(学号:202130400104),女,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21级1班学生。

2021年11月9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发现杏园公寓9幢416寝室违规使用LED化妆镜。经查证,违规电器属林雪蓓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林雪蓓通报批评。

 

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