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各党支部考察、推荐和学院党委审核,将以下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我院组织发展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共57人)
库特比亚·买买提 费杨萱奕 廖骏豪 郑不凡 汤 颀 金 敏
唐 鉴 董丽然 叶可可 吴舒雨 李赛聪 梁予欣 贾淑慧
王子昕 赵于乐 陈思盈 冯锦怡 封佳燕 陈亭君 马梦佳
裘颖怡 姜柯成 戎依琳 吴思齐 姜凤仪 何君清 陈安琪
赵思涵 曹嘉雯 姚成彦 应晗希 李佳怡 王楚怡 王佳怡
吴姗姗 余 琪 朱梦晴 李星翔 廖玉玉 隋 蕾 朱心怡
李子尧 徐祎婧 任优楹 丁依哲 许瑞琦 万飞鸿 陈 洁
陈 悦 魏佳佳 李秋婷 布麦耶姆古丽·托合塔吉 章 颖
余 婷 林 程 章伊娜 王玮婷
研究生(共10人)
张晓娜 王梦茹 李婉晴 徐益慧 马钰坤 秦玉婷 方 萱
王笑笑 管丽华 彭晓梅
本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4月22日至4月28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院党委反映。联系电话:82289852,邮箱:185484360@163.com。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